8月25日起,郑州市主城区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房产证时代宣告结束。即日起,凡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将由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设立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办理。
具体业务划分为:设立在各区(开发区)的各分中心仅受理坐落于本辖区(管理区域)内的涉及集体土地的不动产、涉及国有土地且权利人为自然人的不动产(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类登记业务以及补证、换证、查询等业务。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除各分中心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登记工作。